定位应用外观属性的项目

在可以为图层、组或对象设置外观属性或应用样式或效果之前,必须先在“图层”面板中对项目进行定位。使用任意一种选择方法选择对象或组时,同时也会在“图层”面板中定位相应的对象或组,但图层的定位只能通过使用“图层”面板来完成。


“图层”面板中带阴影的定位图标指示包含外观属性的项目。
A.
定位和外观列
B.
选择列
C.
具有外观属性的组
D.
具有外观属性的图层
E. 具有外观属性的对象

定位图标指示图层层次结构中的项目是否具有外观属性,以及其是否已被定位:

  • 指示项目未被定位,且不具有除单一填充和单一描边以外的任何外观属性。

  • 指示项目未被定位,但具有外观属性。

  • 指示项目已被定位,但不具有除单一填充和单一描边以外的任何外观属性。

  • 指示项目已被定位,且具有外观属性。

    若要定位“图层”面板中的一个项目,请单击该项目的定位图标。双环图标 或 指示项目是否已被定位。按住 Shift 键并单击可以定位其他项目。

    注: 只要用任一方法选中了对象或组,则该项目在“图层”面板中也将被定位。相比之下,图层只能在“图层”面板中通过单击其定位图标的方式进行定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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